輕新聞: 加籍港人突被內地視為中國籍拒發簽證

【香港輕新聞】加拿大外交部關注早前有報道指,自本月初開始,在香港出生的加拿大公民,以及在加拿大出生的港人第二代,不再獲內地簽發十年期中國簽證,只能申請中國公民專用的旅遊證,要求中方澄清。

在香港出生的加拿大國會議員關慧貞,要求加拿大外長迪翁關注事件,她認為,所有加拿大公民都應該獲得相同待遇。中國駐渥太華大使館接受傳媒書面查詢時表示,未有接獲任何改變簽證政策的通知。

只准申請中國公民旅行證

中、加兩國去年三月起,為對方公民開放十年內多次入境的簽證,惟當地簽證中心近日推新政策,在港出生的加籍港人,以及在加拿大出生的港人二代,若首次申請中國簽證將不獲批,只能申請中國公民專用、限期為兩年的「旅行證」,疑中國不希望因發簽證而變相承認這些港人及其後代的加拿大國籍。

不再發簽證予港出生加籍人

據明報加西版報道,溫哥華中國簽證中心於本月2日推出新政策,香港出生的加籍港人,若從未取得過中國簽證,申請將不獲批准。有當地旅行社表示,由於事前沒有任何通知,很多中國旅行團亦受到影響,部份加籍港人因申請不到中國簽證,被逼退團。

由於沒有任何正式公佈,目前已知受影響的,還有加拿大出生的港人二代。報道指,有兩名於多倫多出生的青年,原打算參加一個大陸暑期遊學團,但旅行社代他們辦簽證時,簽證中心要求二人提供出生證明。中心發現二人的父母是香港出生後,拒絕接受兩人的申請,惟沒有解釋原因。

簽證中心表示,首次申請簽證、在港出生的加籍港人,以及在加拿大出生的港人二代,只能到總領事館申請中國公民專用、期限兩年的「旅行證」。

取得外籍港人仍視為中國籍

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對旅行證的簡介寫:「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旅行證件只頒發給具有中國國籍者。非中國公民赴華,應申請簽證。」故申請旅行證的必然都是具有中國國籍中國人,加拿大藉則辦理簽證。

另按《中國國籍法》第九條本規定:「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,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。」不過,該規定卻不適用於香港市民,所有香港特區出生的居民都是中國人,他們透過定居取得外國國籍後,除非申辦並獲批准退出中國國籍,否則仍是中國籍人士。

國籍法又規定,除非加藉港人已退出中國國籍,否則他們在海外所生子女雖獲出生地承認為該國公民,但中國政府仍認為其為中國籍。

銅鑼灣書店事件曾引用此例

過往外籍港人都可輕易取得中國簽證,國籍法這條規例只在有特別事故時才引用,例如瑞典籍的桂民海及英國公民李波,被內地扣留後被視作中國公民,瑞典及英國都不能使用領事保護權過問,但現時被廣泛用在加籍港人身上,就要看看外交部的動機是甚麼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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