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僑網:注意! 加拿大護照要漲價! 3月31日生效!

新民主黨移民事務評論員關慧貞表示,她選區内已有一些居民覺得現在的護照費用負擔不輕,即使是在加拿大境内使用,護照也是一份重要的身份證件。她說:“這又是自由黨政府加在普通加拿大人身上的一項負擔。”關慧貞認爲,所謂“讓護照價格更貼近真實成本”的改革,“其實就是政府準備進一步提高普通人辦護照費用的說法。”

注意! 加拿大護照要漲價! 3月31日生效!

的費用馬上要上漲了。而Mark Carney總理領導的還計劃改革護照定價方式,未來護照價格可能會更貴。

今年1月底通過的一項内閣令(order-in-council)要求政府今後把護照價格與消費者物價指數(CPI)挂鈎。從3月31日起,加拿大護照費用将上漲2.7%,這相當于2024年4月的CPI漲幅。

舉例來說,在加拿大境内申請的五年期護照,價格将漲至123.24加元;而在境外申請的十年期護照,費用将達到267.02加元。

不過,加拿大移民、難民及公民部(IRCC)在配套說明文件中表示,這隻是第一步。該部門寫道:“目前護照項目的基礎收費結構,已經無法單靠現有費用來支撐整體運營成本。”

“自上一次把通脹因素納入收費标準以來,CPI累計上漲了14.5%,導緻2024-25财年支出比收入多出大約1.21億加元。”

“目前該項目正在進行全面的收費結構審查,将提出新的收費方案,以更真實地反映實際運營成本。”部門表示,目前護照費用結構中并沒有把一些成本算進去,比如項目支持開支(包括員工工資)、國内郵寄護照的處理費用,以及信息技術相關支出。

“總體來說,目前的調整公式并沒有覆蓋大約85%的護照運營成本。”不過,文件并沒有說明,如果把所有這些成本都算進去,護照最終會漲到多少錢。

新民主黨(NDP)移民事務評論員、溫哥華東選區議員關慧貞(Jenny Kwan)表示,她選區内已有一些居民覺得現在的護照費用負擔不輕,即使是在加拿大境内使用,護照也是一份重要的身份證件。

她說:“這又是自由黨政府加在普通加拿大人身上的一項負擔。”關慧貞認爲,所謂“讓護照價格更貼近真實成本”的改革,“其實就是政府準備進一步提高普通人辦護照費用的說法。”

移民部也承認,漲價會影響部分人申請或更新旅行證件的能力,尤其是“低收入人士、多子女家庭、老年人、固定收入群體、學生和年輕人、難民以及其他較爲弱勢的領事服務客戶。”

2025年1月至11月期間,政府共收到419萬份申請,發出了約402萬本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。

保守黨移民事務評論員Michelle Rempel Garner表示,她選區内的許多居民至今仍面臨護照處理時間過長的問題。她說:“很多曾經因爲護照遲遲辦不下來而苦惱的加拿大人,肯定會質疑,爲什麽服務沒變好,卻要多付錢。”

近年來,随着新冠疫情逐漸緩解、旅行限制放寬,2022年護照申請量激增,政府一度難以應付。當時媒體報道過,大批申請人長時間在政府辦公點外排隊等候的場景。雖然現在服務已有改善,但從2023年1月31日至2025年3月31日之間,由于未達到處理時限标準,政府不得不退還了共計4,000萬加元的護照及旅行證件費用。

從2025年3月31日至11月30日,又發放了5,478筆退款,總金額接近31.5萬加元。在這段時間内,有22,063本普通護照的處理時間超過30天。

去年3月,當時擔任公民服務部長的自由黨議員Terry Beech曾承諾,在提升服務标準的同時,會降低護照寄送成本。他在記者會上表示:“加拿大人可以期待在30個工作日内拿到護照。如果做不到,護照将免費。”

不過,在Beech作出承諾将近一年後,政府仍未落實這一政策。

但另一份由加拿大全球事務部發布的内閣令,或許透露了時間表。該命令規定,如果旅行證件申請在30天内未處理完成,将退還25加元的領事費用,并說明該措施将與“護照延誤全額退款”政策同步生效。

政府寫道:“該退款令将于2026年4月1日生效,與修訂後的IRCC護照附屬退款政策實施日期保持一緻。”

現任移民部長Lena Metlege Diab拒絕就此事回答CBC的提問,她的辦公室将有關退款承諾的問題轉交給部門官員。移民部官員也未說明政府是否仍打算兌現“30個工作日否則免費”的承諾,并拒絕評論2026年4月1日這一日期。

關慧貞表示,加拿大人期待政府說到做到。

https://www.chinesepress.com/archives/1305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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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邦新民主黨提出C233號議案,要求終止加拿大無需許可證可向美國出口軍火的法律,今日在國會進行投票,法案會獲得十幾名自由黨議員的支持。

今次將是自由黨的議員,首次在國會立法問題上,與總理卡尼領導方向並不在同一立場。

該法案的主要發起人是聯邦新民主黨議員關慧貞,她昨日估計可能有9到16名自由黨議員會支持她的法案。

新民主党住房批评员关慧贞批评该法案未定义“可负担住房”一词,并在声明中指出,该法案“赋予了《加拿大住房建设》极其广泛的权力,允许其融资和与几乎任何个人或实体合作,收购和开发土地,拥有和运营住房,以及投资第三方项目,所有这些都极少的限制和有限的议会监督”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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